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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安全防护鞋的款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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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鞋是安全类鞋和防护类鞋的统称,一般指在不同工作场合穿用的具有保护脚部及腿部免受可预见的伤害的鞋类。安全防护鞋属于高技术含量及高附加值的鞋类产品,安全防护鞋的生产过程对原料、辅料、化料、机械设备等的要求都很高,目前国内许多具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制鞋企业已将目光投向安全防护鞋这块以往被发达国家占有的市场领域。
 
欧洲标准EN 344:1997《专用安全、防护及工作鞋》

该欧洲标准由CEN/TC61“脚和腿的防护用品”技术委员会制订,其秘书处由BSI担任。

该标准对安全防护鞋的款型设计、整鞋、帮面、鞋里、鞋舌、内底、外底等结构及性能指标进行了规定。标准中规定的各项目测试方法与其他同类标准类似,其方法原理也普遍适用于大多数安全防护鞋,主要指标为:
1 包头抗冲击性能
用规定重量的钢制冲击锤进行冲击试验,包头受冲击时包头下的间隙高度应小于规定值,而且包头在测试轴线方向不应出现任何穿透性裂纹。值得注意的是各国标准中对冲击锤的重量、规格、冲击高度及试验机的构造等的规定有所不同,实际测试时应加以区分。

2 抗刺穿性能
试验机上装有一压板,压板上装有试验钉,试验钉为一个截去尖端的头,钉头的硬度应大于60HRC。将鞋底试样放在试验机的底盘上,位置可使试验钉通过外底进行刺穿,试验钉以10 mm/min ± 3 mm/min的速度刺穿鞋底,直到穿透为止,记录所需的最大力。每只鞋底上选4个点进行试验(其中至少有1个点在跟部),各个点相距不低于30mm,且距内底边缘距离大于10 mm。有防滑块的底,应在块之间进行刺穿。4个点中的2个点应在距植底楞所在边缘线10-15 mm的距离内进行测试。如果湿度会对结果产生影响,测试前应将鞋底浸于加20℃±2℃的去离子水中16±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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